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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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提交材料的通知

各院(系):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即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已获得国外院校接收函(或入学通知书)的项目申请人于12月22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国外院校接收函复印件。
  若已取得国外导师接收意向但尚未获得接收函(或入学通知书),可复印电子邮件,证明国外导师的接收意向。
  2、雅思(或托福、或GRE)成绩单复印件。
  学校将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申请人对外联系情况以及申请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和表现等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150人),并于12月29日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
  联系人:胡代欣 电话:029-87080185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