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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与南杨村签订新农村示范实践基地协议书
来源: 植保学院
作者: 崔攀 张廷薇
发布日期: 20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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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经校团委、植保学院以及杨凌示范区杨村乡南杨村负责人的多次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拟定了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校团委张永斌老师、南杨村村长张崇世和植物保护学院团工委书记刘业兴老师共同签署协议书,标志着植物保护学院在南杨村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实践基地顺利建成。
此协议有效期为2009年11月08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协议有效期间,植保学院在为南杨村提供农业科技、文化教育服务的同时,锻炼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育人质量。根据协议要求,植保学院将主要履行以下义务:(1)承担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2)负责制定实践计划,组织开展实践活动;(3)负责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实践活动期间大学生的日常管理;(4)负责招聘优秀大学生作为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5)负责按照需要,统一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以科技信息宣传、技术咨询、义务支教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6)负责不定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引导农民提高生活质量;(7)负责实践活动资料的采集和总结材料的撰写以及上报工作。
协议有效期内,植保学院将组织广大同学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在南杨村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相信植保学院广大师生将会为推进杨凌示范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好农村和农业工作,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