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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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新西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中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函》(留金秘美[2010]7130号)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拟选拔10名留学人员于2011年2月派赴新西兰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个月。我校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现就我校该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需要,愿意学成后回校工作。
   
  2.我校全日制在读200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满足新西兰学校的入学条件。
   
  申请人研究生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本科阶段平均学分成绩不低于75分。英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雅思不低于6.5分,单项不低于6.0分;
   
  (2)新托福不低于100分;
   
  (3)获得剑桥英语高级证书(CAE)或剑桥英语熟练证书(CPE)。
   
  4.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学习、生活环境。
   
  5.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及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已被录取为我校2010级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优先选派学科领域:畜牧业、农业、林业、园艺、商业管理。
   
  三、资助内容
   
  新方提供学费、生活费(每人每月约1708新元)、一次性旅行津贴2000新元、一次性书本及论文津贴800新元、一次性安置费500新元、健康保险津贴600新元。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5月15日前填写《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见附件),经导师、学院(系、部、所)、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将报名表提交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106室),同时提交申请人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中文)、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选派工作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2.对外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于6月10日前与新方院校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以新方大学要求为准。申请人应在对外申请材料首页注明“申请2010年中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3.网上报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获得新方院校正式录取通知的申请人请于6月15日前将录取通知提交到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于2010年12月通知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计划于2011年2月派出。
   
  联系人:胡代欣           电话:029-87080185

   

    附件: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